【2020考季】納稅人銷售活動板房、機器設備、鋼結構件等自產貨物的同時提供建筑、安裝服務,屬于混合銷售行為。( ?。?/p>
正確答案:
自2017年5月起,納稅人銷售活動板房、機器設備、鋼結構件等自產貨物的同時提供建筑、安裝服務,不屬于混合銷售,應分別核算貨物和建筑服務的銷售額,分別適用不同的稅率或征收率。
混合銷售
知識點出處
第四章 增值稅、消費稅法律制度
知識點頁碼
2020年考試教材第127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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