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權登記證”貼花問題的批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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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 別:印花稅
文 號:國稅函發(fā)[1991]1268號
頒發(fā)日期:1996-06-10
地 區(qū):全國
行 業(yè):全行業(yè)
時效性:有效
江蘇省稅務局:
你局蘇稅三(91)020號《關于對“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權登記證”是否征收印花稅問題的請示》收悉。關于“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權登記證”的性質問題,經(jīng)與國家土地管理局聯(lián)系,該登記證屬于地方政府制定并發(fā)放的過渡性的土地使用權證,具有地方性和臨時性。因此,對其是否貼花,可由你局自行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