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省地方稅務局關于轉發(fā)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fā)〈廣告市場個人所得稅征收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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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 別:個人所得稅
文 號:黑地稅發(fā)[1996]176號
頒發(fā)日期:1996-05-11
地 區(qū):黑龍江
行 業(yè):其他
時效性:有效
各地、市、縣地方稅務局:
現(xiàn)將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fā)〈廣告市場個人所得稅征收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國稅發(fā)[1996]148號)轉發(fā)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zhí)行。各地可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具體實施辦法,并報省局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