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地方稅務局關于對鄭州市大峪溝礦務局定額免征1998年度資源稅的批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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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 別:資源稅
文 號:豫地稅函[1999]48號
頒發(fā)日期:1998-04-14
地 區(qū):河南
行 業(yè):其他
時效性:有效
鄭州市地方稅務局:
你局《鄭州市地方稅務局關于定額免征鄭州市大峪溝礦務局一九九八年度資源稅的請示》(鄭地稅一減字[1999]第1號)收悉。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資源稅暫行條例》第七條 之規(guī)定及鄭州市大峪溝礦務局1998年度因意外事故和自然災害而遭受重大損失的情況,經研究,同意定額免征該企業(yè)1998年度資源稅60萬元。
此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