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海關法規(guī)文 號:海關總署公告[2002]第30號頒發(fā)日期:2001-01-31
地 區(qū):全國行 業(yè):批發(fā)和零售業(yè)時效性:有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統(tǒng)計,截止2002年9月30日,實施鋼鐵產品臨時保障措施項下的熱軋普通型材(稅號:72163100、72163300、72164010、72165090)進口數量已經達到該類產品的關稅配額總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公告2002年第30號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公告2002年第9號的規(guī)定,自2002年10月1日起,對申報進口的該類產品加征18%的特別關稅。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