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的納稅時間
精選回答
答案:
納稅人委托加工的應稅消費品,其納稅義務的發(fā)生時間,為委托人提貨的當天。
委托加工環(huán)節(jié):
委托方是消費稅的納稅義務人,委托加工的應稅消費品,除受托方為個人外,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貨時代收代繳消費稅稅款;委托個人加工的應稅消費品,由委托方收回后繳納消費稅。
委托加工收回的應稅消費品對外出售,委托方將收回的應稅消費品,以不高于受托方的計稅價格出售的,為直接出售,不再繳納消費稅;委托方以高于受托方計稅價格出售的,不屬于直接出售,需按規(guī)定申報繳納消費稅,在計稅時準予扣除受托方已代收代繳的消費稅。
委托加工收回的應稅消費品,委托方用于連續(xù)生產(chǎn)應稅消費品的,所納稅款準予按規(guī)定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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