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中級會計職稱考試經濟法高頻考點:公司清算




【東奧小編】2017年中級職稱備考的征程已經開啟,備考之路是漫長的,要抓住一點一滴的時間,我們一起來學習2017中級職稱《經濟法》重要考點。
公司清算
是否需要清算?
(1)解散但不需要清算
因合并、分立而解散的公司,因其債權債務由合并、分立后繼續(xù)存續(xù)的公司承繼,不需要進行清算。
(2)解散并清算
公司的債權債務無人承繼的,該公司解散時應當進行清算,清算后應當申請工商注銷登記。
【例題?單選題】甲公司擬吸收合并乙公司。下列關于乙公司解散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規(guī)定的是( ?。?。
A.乙公司不必進行清算,但必須辦理注銷登記
B.乙公司必須進行清算,但不必辦理注銷登記
C.乙公司必須進行清算,也必須辦理注銷登記
D.乙公司不必進行清算,也不必辦理注銷登記
【答案】A
預祝大家2017年中級會計職稱考試輕松過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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