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對積分征收增值稅
>>>東奧品質—2017稅務師考試精品保障班火熱招生中!<<<
東奧會計在線稅務師頻道提供:如何對積分征收增值稅。
為了提高顧客忠誠度、活躍市場,企業(yè)在銷售貨物或提供服務的同時給予顧客積分,產生了積分是否征收增值稅以及如何征稅的問題。另外,由于積分有價值,部分電子商務企業(yè)創(chuàng)新業(yè)務模式,把不同商戶的積分在一定范圍內予以整合,給予積分兌換禮品、服務,或者兌換現(xiàn)金、賺取差價。營改增全面推開后,由于積分可以兌付的商品和服務大為增加,積分的征稅問題更加突出。
有的積分是單用途的,僅可兌換本單位的商品或服務。有的積分兌換范圍較廣,消費者持積分可以在第三方兌換服務或貨物,相應減收或免收價款,由積分發(fā)售單位與第三方直接結算或通過專門的積分兌換平臺(第四方)結算。
納稅人在銷售貨物、服務的同時,贈送給消費者的積分,類似一種有到期日的虛擬有價票證,在積分到期前擁有一定的價值。考慮到納稅人在實際銷售貨物或提供服務時,已按照貨物、服務的交易金額開票或征稅,因此,無論會計上對積分如何處理,對于贈送給消費者還未兌付的積分,建議作為不征增值稅處理較為合理。積分到期之前,消費者憑積分抵扣或免費領取相應的貨物或服務時,兌付單位對交付的貨物或服務建議按照視同銷售原則,征收增值稅。
發(fā)售積分單位與整合積分的單位(積分兌換平臺)之間會發(fā)生積分銷售和積分回購交易,對于支付給整合積分單位的現(xiàn)金,憑整合積分單位開具的增值稅普通發(fā)票入賬,并作為發(fā)售積分單位在發(fā)售積分時不繳納增值稅的憑證。
整合積分單位根據(jù)消費者積分兌換的需要,通過電子化服務平臺為發(fā)售積分單位、簽約商戶和消費者之間提供一種全新的商務解決方案,較為成熟的模式是,在積分兌換商城中提供兌換物,包括實物、各類餐飲兌換券(如肯德基、麥當勞券),各類服務兌換券(如洗車、洗牙等)。對于支付現(xiàn)金收購積分的,憑消費者或其他積分平臺開具的增值稅普通發(fā)票入賬。對于兌換貨物或服務收購積分的,兌換單位交付的貨物或服務建議按照視同銷售原則,征收增值稅。對于為兌換積分購入的相應貨物或服務,允許進項抵扣或差額方式從銷售中扣除。賣出積分給發(fā)售積分單位,其目的是以買賣積分的差價獲取手續(xù)費,建議對賣出積分的行為不征收增值稅,對于從積分發(fā)售單位收取的手續(xù)費、結算費、服務費和管理費等收入,按照“中介代理服務”等稅目征收增值稅。
此外,營改增全面推開以前,文件規(guī)定對于以積分兌換形式提供的航空運輸服務、電信業(yè)服務,不屬于有償提供應稅項目,不征收增值稅。但該條款在四大行業(yè)納入增值稅征收范圍后廢止了,意味著積分兌換的航空運輸服務和電信服務,應恢復征收增值稅。
(信息來源:中國稅務報)
預??忌鷤?017年稅務師考試輕松過關!